《廈門市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發布者: 時間:2022/07/22 點擊:3148
一、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精神,進一步推動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市政府研究出臺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11號)。
二、主要依據
(一)《國務院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
(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2〕11號)。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范圍
本措施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具有5人以上穩定技術團隊(在本市簽訂勞動合同、繳交社保),有一定數量知識產權和固定研發生產經營場所,項目在本市實施,且經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集成電路辦”)確認,專門從事集成電路領域(包括EDA工具、邏輯電路、存儲器、特色工藝半導體、化合物半導體、微機電系統與智能傳感器、基礎電子元器件、Mini/Micro LED、OLED、激光顯示等)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裝備與材料等研發、生產、公共服務的單位。
(二)職責分工
由市集成電路辦(市工信局)每年結合實際發布申報指南和申報通知,組織申報并兌現上一年度符合條件的項目資金;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審核安排年度預算。
(三)第一類 支持人才引進政策
1.高端人才安家補助
(1)申報條件
①市集成電路辦發布項目申報通知當年和前2個年度內新引進的。
②經市集成電路辦審核確認符合《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高端人才評定標準(試行)》。
(2)補助標準
A類、B類、C類集成電路高端人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補助,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
(3)備注:此項政策可在現有人才政策的基礎上疊加享受。
2.畢業生就業補助
(1)申報條件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專業符合《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相關緊缺專業目錄》。
②畢業后3年內到本市集成電路領域企業就業。
③與本市集成電路單位簽訂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④申報時仍在職。
(2)補助標準
各類畢業生來本市集成電路企業就業補助標準如下:
本科生18000元/年、碩士生30000元/年、博士生42000元/年給予補助,以實際繳納社會保險金月數核算補助金額,每名畢業生補助不超過2年。
(3)備注:已按原政策標準享受“畢業生生活補助”且未滿2年的,可按此項政策補助標準繼續享受剩余年限補助。
(四)第二類 支持研發創新政策
3.流片補助
(1)申報條件
完成多項目晶圓流片或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
(2)補助標準
①用于研發的多項目晶圓流片補助。集成電路企業按照直接流片費用的60%給予補助;高校或科研院所按照直接流片費用的70%給予補助。
②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補助。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完成的全掩膜工程產品,按照產品首次流片(含Foundry IP授權、掩膜版制作、晶圓片等,晶圓片數量超過12片的,按12片核算)費用的30%給予補助。
③利用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生產線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補助。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完成的全掩膜工程產品,按照產品首次流片(含Foundry IP授權、掩膜版制作、晶圓片等,晶圓片數量超過12片的,按12片核算)費用的40%給予補助。
上述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備注:此項政策可在現有企業研發費用補助普惠政策的基礎上疊加享受。
4.IP購買補助
(1)申報條件
①本市從事集成電路設計的企業,購買IP用于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含)等高端芯片研發,購買IP后需向市集成電路辦報備。
②提供方應為專業IP提供商或設計機構,且成立三年以上。
③購買方與提供方應為非關聯關系,且已簽訂轉讓或授權合同,完成合同付款,完成多項目晶圓或工程流片。
(2)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IP購買直接費用的3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備注:此項政策可在現有企業研發費用補助普惠政策的基礎上疊加享受。
5.EDA工具購買補助
(1)申報條件
購買的工具應是本企業使用的EDA工具。
(2)補助標準
①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EDA工具軟件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補助。
②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購買國產EDA工具軟件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30%給予補助。
③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備注:此項政策可在現有企業研發費用補助普惠政策的基礎上疊加享受。
(五)第三類 支持提質增效政策
6.設備購買補助
(1)申報條件
①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及裝備和材料企業,申請的設備須在廈門本地,且已投入使用。
②購買的設備須為光刻設備、薄膜設備、刻蝕清洗設備、離子注入及擴散設備、研磨拋光設備、封裝測試設備、檢測設備等核心設備。
(2)補助標準
①對于購買國外廠商配套的核心設備,按采購金額的5%給予補助。
②對于購買國內廠商配套的核心設備,按采購金額的10%給予補助。
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備注:此項政策可在現有設備補助普惠政策的基礎上疊加享受。
7.設備融資租賃補助
(1)申報條件
①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及裝備和材料企業,通過設備融資租賃方式開展項目建設,申請的設備須在廈門本地,且已投入使用。
②申請的設備須為光刻設備、薄膜設備、刻蝕清洗設備、離子注入及擴散設備、研磨拋光設備、封裝測試設備、檢測設備等核心設備。
(2)補助標準
按照設備融資租賃費用(手續費、利息)的2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8.電力穩壓系統補助
(1)申報條件
①本市集成電路制造、封裝測試企業,申請的電力穩壓設備須在廈門本地,且已投入使用。
②項目電壓等級達到10kV(含)以上,穩壓設備符合《電力穩壓系統設備清單》。
(2)補助標準
實際設備投資額的20%的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9.潔凈室裝修補助
(1)申報條件
①補助對象為本市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及裝備和材料企業,潔凈室已投入使用。
②潔凈室等級須達到千級及以上。
(2)補助標準
潔凈室裝修實際造價的2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六)第四類 支持生態建設政策
10.芯片采購補助
(1)申報條件
①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的系統(整機、終端、模組)企業。
②企業采購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企業設計、生產的芯片,且用于本市工廠產品的生產制造。
③向關聯企業的采購不計入補助核算采購費用總額。
(2)補助標準
按采購額的10%給予補助,每個單位年度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11.封裝測試補助
(1)申報條件
①本市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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